在香港,於1970年代已完全廢除死刑,雖然廢除死刑(下稱廢死)已經是一種普世價值,但是台灣人談到廢除死刑為何會這麼反感?

在台灣,藍綠爭執已經去到水深火熱的階段,但是大多數台灣人不分藍綠,都支持保留死刑,由去年5月發生的鄭捷隨機殺人事件,到之前發生不久的北投虐兒案,大多數台灣人都認為他們應該判死刑。目前鄭捷已在一審被判四個死刑。

使死刑更多人討論的是上星期五,司法部長下令處死六名已判死刑囚犯。引發更大的討論。司法部已表明,廢死是終極目標,但現時條件不乎,而且未有時間表。歐洲聯盟甚至表達關注,但台灣人反應是歐盟無權干涉台灣內政,又指歐盟哪一個國家與台灣建交。

不過現在情況,我認為台灣暫時不宜廢死。第一是社會混亂,有許多人也是在踏邊球做一些有可判死刑的行為,只是現在法律上還是找不到他們的把柄。另外也是社會問題,就是連續發生,換言之需要更嚴厲的法律以收阻嚇之用。現在有許多「中華民國國民」已經光明正大地犯「叛國罪」,現在有許多人正在犯刑法第一百零四條,「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,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,處死刑或無期徒刑。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。」現在台灣一宗有一宗事件,看來廢死的的路途還很遠。難怪廢死聯盟說一句說話,就會有許多人反擊。

結論:台灣的社會不宜廢死!有些時間需要用比死刑更有阻嚇力法例。這樣才能達致真廢死的目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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